余华的这部《活着》早在高中时期就看过拍成的电影版,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而现在又读了原版小说,真的是赚足了大众的眼泪。有人曾说,读小说是为了使自己更悲观,善良,敏感,多情。我发现,自己也渐渐变得越来越悲观,善良,敏感,多情,深沉,我不知道这是好还是不好,但我想应该是好的,至少思考了人生。我常常在想,这些优秀的小说家是怎么运用最简单最质朴的文字打动了像我这种天生就是“七窍开了六窍,还剩一窍不通”的人的,姑且叫它缘分吧。
接下来那就谈谈这部小说吧。我花了一下午的时间看完了它,篇幅不长,总共还不到200页,至少比莫言的书强多了,莫言的书随便拿出来一本都是在二三百页往上的。它虽然篇幅不长,但整个情节跌宕起伏,故事结构紧凑,通过时代的推移为背景,以第一人称的口吻描述了主人公福贵的一生,在他晚年的时候给一位寻找故事的年轻人讲起了将近四十年前发生的事。对于其他人来说,可能年轻时候发生的事都早已模糊,或者断断续续了,但对于福贵来说,他平静坦然,事无巨细,仿佛昨日,历历在目。他的一生经历了从国民党时期到大跃进时期,再到文革时期,他当过地主,充过军,炼过钢铁再成功,跃进失败为告终,最后还是贫下农。在此期间,他的亲人相继离世,让他不堪重负,甚至想过轻生,可他没有,他想“好死不如赖活着”啊!活着就有希望。在最艰难的时候,没有粮食,全家吃树皮,挖野菜,剪羊毛卖钱买粮食,挣工分分粮食。不光是他家,整个村子都是这个样子,这是当时的社会背景造成的。也许医疗技术再发达一点,他的女儿凤霞不会大出血而死,也许饮食条件好一点,他的儿子有庆不会因为抽血而死。最痛苦的事莫过于白发人送黑发人,当我看到他把有庆从医院背回村西,草草掩埋,还不敢让妻子知道,每晚都要假装去城里看孩子,其实是去村西孩子的墓地,女人的直觉向来是准的,福贵把他妻子背到村西的时候,我能感觉的到,夫妻俩内心的崩溃,痛苦异常。好不容易走出这个阴影,又有了巨大噩耗,凤霞生产大出血,这次,终于妻子熬不住了,先走了一步。接着,女婿也因意外死了,仅存的孩子也只活到了5岁,原本温馨完整的家现在只剩下福贵一个人了,他不想一个人,于是拿着攒下的钱去买了头老黄牛与他做伴,聊以慰藉,好度过余下的孤独时光。现在的生活虽说依然清苦,但他的内心平静,偶尔回忆一下过去,用自己的方式努力的活着。
读完全书,我想起一句话:何为富贵?不贪即是富贵,何为幸福?活着就是幸福。庄子也说:“人生天地之间,若白驹过隙,忽然而已”。生命太短暂了,和主人公福贵比,我们简直不要太幸福,我们生在和平年代,虽然每个人的生活方式各有千秋,每个人的生活态度大相径庭,每个人的生活水平更是参差不齐,但我们都在努力的活着,因为不堪重负的轻生,因为激情过后的错误,毕竟还是少之又少,社会的主流依然是欣欣向荣的正能量,这个世界是因为有了你而变得不一样。我们要做的是更应珍惜当下,活在当下,以自己的方式勇敢坚强的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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