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子.密州出猎】
宋.苏轼
老夫聊发少年狂:左牵黄,右擎苍,锦帽貂裘,千骑卷平冈。为报倾城随太守,亲射虎,看孙郎。
酒酣胸胆尚开张。鬓微霜,又何妨!持节云中,何日遣冯唐?会挽雕弓如满月,西北望,射天狼。
赏析之前,啥也不谈。还是先来看译文,初步了解一下:
我姑且抒发一下少年的豪情壮志,左手牵着黄犬,右臂托起苍鹰,头戴华美鲜艳的帽子,身穿貂鼠皮衣,带着浩浩荡荡的大部队像疾风一样,席卷平坦的山冈。为了报答全城的人跟随我出猎的盛意,我要像孙权一样,亲自射杀猛虎。
我痛饮美酒,心胸开阔,胆气更为豪壮。两鬓微微发白,这又有何妨呢?什么时候皇帝会派人下来,就像汉文帝派遣冯唐,去云中赦免魏尚一样信任我呢?那时我将使尽力气,拉满雕弓,就像满月一样,瞄准西北,射向西夏军队。
1075年冬天,苏轼在密州(山东诸城)任知州时,写下了这首充满爱国主义激情的词作。
为什么苏轼会写下这首意气风发、无比豪迈的词作呢?因为这么些年来,他的心中实在是太憋屈了。
政治上跟变法的新派领袖王安石意见相左,无奈之下多年远离京师。军事上呢,是宋王朝与西夏统治者之间边事频繁。朝廷积贫积弱,军队战斗力更不用多说,正儿八经标准的“豆腐军”。屡战屡败,割地求和,整天受北方几个少数民族的欺负,那叫一个窝囊啊。
就在苏轼身处偏僻贫穷的密州,整天挖野菜充饥,开仓放粮赈济灾民和收留无家可归的郁闷当口,传来了宋朝军队打了胜仗的消息。这怎能不让他精神一振、欢欣鼓舞呢?
胜仗是谁打的呢?这里需要介绍一个猛人:王韶。
猛人这个概念,大家一般都理解为武将,不仅武功高强,能有点二百五的特质更佳。比如岳飞、戚继光等等。但是在宋朝,武将们往往没有市场,低人一等。这个猛人王韶,就是一个标准的文官,文化人。
先来说说北宋这个王朝。北宋这个朝代很有意思,文官的地位至高无上,待遇也好。比如苏轼跟王安石政见不合,人家是当朝宰相啊,得罪了宰相,搁到任何一个朝代都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宋朝则不然,别说得罪了宰相,就是得罪了皇上,也不会有死罪。奇怪吧?
为什么呢?这还得追溯到开国皇帝赵匡胤老爷子身上。老爷子原来是后周重臣,军权在握,那时朝廷势力不行,37岁的周世宗柴荣重病刚去世,7岁的儿子即位,国家一片茫然。
朝中孤儿寡母,军营如狼似虎。赵匡胤手下众将军一撺掇,直接给老赵黄袍加身,逼着后周小皇帝禅让,就把江山给人家抢了过来。
老赵半推半就做了皇帝,事后也是顾虑重重。如果大家都这么干,没准哪天屁股下面的宝座就又换了主儿,脖子上的人头也会搬了家。
老赵心里犯了嘀咕,就出现了“杯酒释兵权”的故事。让众弟兄交出兵权,赏赐田地、金银和美女,回家享福去吧,别再让哥哥晚上睡不安稳。
老赵处理事情的方式非常温柔,但从此武将们也失去了重用。国家大事交给文官办理,武官协助,做些扛麻包、搬砖递瓦的工作。重文轻武的格局,打宋朝建立的第一天起就这么定下了主基调。
王韶这个猛人呢,比苏轼大7岁,江西德安人,标准的文化人一个。
宋仁宗嘉佑二年,王韶考中进士,担任过一些低级职务。后来参加制科考试时名落孙山,于是常年在陕西一带活动。
王韶在陕西转悠了近十年,目的可不是游山玩水、吃喝享乐。他是个想干大事的家伙,十年间阅遍边防状况,就是想带兵打仗,改变宋朝常年被边境少数民族欺负的窘态。
机会终于来临。神宗即位,任用王安石变法。苏轼同志书生意气,和欧阳修老师等一干人赌气下了基层。相反,这时王韶的辉煌人生才刚刚开始。
王韶向神宗皇帝献上《平戎策》,详细说明进攻西夏的策略。大致就是进攻河湟地区,让西夏腹背受敌,同时为大宋源源不断地提供军马,壮大军事实力。
从1072年开始,王韶开始了辉煌的军事生涯。两年时间先后打败吐蕃、羌人等各路来犯少数民族,杀敌无数,缴获牛羊马数以万计。官职像坐了直升飞机一样,飞速晋升。
1074年,王韶正是人生巅峰之际。一系列显赫的战功,获准入朝,并加授资政殿学士。
也是合该王韶的人生不断出彩。入朝途中,西夏军卷土重来,包围了河州。王韶马不停蹄,调兵遣将,一番交手,焚烧西夏军帐八千,元帅投降被押送到宋都汴京。
神宗皇帝论功行赏,王韶做了观文殿学士、礼部侍郎,开了非执政者被授予学士官职的先河,一时风光无两。
虽然王韶在对西夏作战中取得了宋朝开国以来最大的胜利,收复了河陇地区的大片土地。但是,宋朝对辽作战失利,同一时期又向辽国割地七百余里。
正所谓东方不暗西方暗,亮了南方暗北方。
王韶同学对西夏的优秀成绩,让苏轼同学感到欢欣鼓舞。但同时被辽人欺负,割地求和又让苏轼痛心疾首。
就是在这种悲喜交加的局面下,某一天苏轼心血来潮,酒后举行围猎活动,写下了这首千古名篇。
左手牵着猎犬,右手擎着雄鹰,鲜衣怒马,意气风发。
满城的百姓集体出动,千骑劲旅席卷平冈。多么快意的场景,多么酣畅的心情。
这首词的上片重点描绘了自己出猎时威武雄壮、气吞如虎的豪迈形象。倾城跟随,假想射虎,自比孙仲谋。虽然酒精在体内的作用让人心高气傲,但是内心那种埋藏已久的爱国情怀却是太久不能释放。
此时不狂何时狂,东坡此时即孙郎。
如果说这首词的上片是苏轼同志在亮肌肉、显实力的话,词的下片就是内心直白,直抒胸臆的掏心窝子的肺腑之言了。
酒后的苏轼胆气豪迈,情怀动人。
虽然我两鬓已经泛白,但是对于报效祖国,带兵出征而言,这又有何妨?
我就是汉文帝时候的云中太守魏尚啊,虽然犯了点小错误,但是一颗报国之心还是炽热的啊。皇帝什么时候派冯唐将军来赦免我的罪过,让我重新披甲上阵,报效国家啊?
魏尚同志呢,是汉文帝时候的云中太守,管辖范围在现在内蒙古托克托旗一带。老魏同志是带兵打仗的一把好手,他爱惜士卒,优待军官,战斗力超强。
魏尚在云中太守任职期间,匈奴人看见他,总是躲得远远地,没人敢惹他,云中边塞一直都是优秀边塞,国家最安全的边塞要地之一。
后来匈奴入侵,魏尚跟往常一样,亲自率领兵将出击,杀人无数,获得胜利。
这种胜利像家常便饭一样,太正常不过了。但就是这场胜利,出事了,魏尚同志摊上大事儿了。
仗打胜了,需要报功。报功需要填报杀敌人数,朝廷派人一核对,出问题了。统计报表跟实际情况不符,经官方认真核对,少了6个人头。
对于这种情况,朝廷表现得出奇认真。弄虚作假,性质严重。事情的后果更严重,官府直接把云中太守魏尚逮捕起来,并且判了刑。
你说你把我都撞出去二三十米了,最后非得纠结那一两米,你是不是有病啊。
一场胜仗,杀人无数。最后因为虚报了6个人头的产量,云中太守魏尚被逮捕入狱。我总感觉到这件事很荒诞,很无聊。如果没有其它原因,这种现象绝对很奇葩。
不管怎么说,冯唐同志主持了正义。他很直率地向汉文帝陈述了自己的看法。
他认为:边关大将责任重大,守土有责。魏尚同志多年如一日的为国效力,日常表现有目共睹,所作所为一目了然。获得了战功应该重赏才对,这种小错大罚的做法不是太恰当,会让为国守边的一大批人寒心的。
汉文帝是个明白人,既然冯唐将军来说情,不如借坡下驴,给你个面子。去吧,赦免魏尚的罪过,官复原职。同时呢,冯唐同志表现不错,升你为车骑都尉。
于是,冯唐将军带着皇帝的命令,持节赶往云中边塞,免了魏尚的罪过,让他继续担任云中太守,并且自己也做了车骑都尉。
苏轼在词中把自己比作魏尚,就是在向神宗皇帝表态。我就是那个魏尚,虽然做了错事,但是铁血丹心,一心报国啊。皇上什么时候能派遣“冯唐”过来,原谅我的冲动和错误,让我满血复活,为国效力呢?
下基层的苏轼,无论在富丽堂皇的杭州,还是在地僻人穷的密州。离开京师5年多了,日复一日确实过着不是自己追求的生活。
改革大事不能参与,边关战事不尽人意。虽然工作也很劳累,但是大丈夫志在四方,这偏僻的地方怎能施展自己平生的抱负呢。
年初的时候,还在怀念自己的发妻王弗,写下“十年生死两茫茫”的凄惨词句。一年马上又要过去了,边疆的战事输输赢赢,牵动着自己的神经。
西南的吐蕃未平不时进犯。西北的西夏如同跗骨之蛆虫,挥之不去。东北的辽如同饿狼,时刻在觊觎着宋朝这块肥肉。
你们可以歌舞升平,可以醉生梦死,可以装睡,可以躺平。我苏轼做不到啊!
给我个机会吧,让我金戈铁马,挺枪挽弓,弓开满月,箭似流星,扫平边塞群魔,开拓出宁静和平、安居乐业的大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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