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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示】

    本篇以《围战》为题,从全文看,旨在阐述围攻城邑作战中所应注意掌握和运用的指导原则。它认为,在围攻城邑作战中,即使有四面包围敌城的优势兵力,也要留有缺口,示敌以逃生之路,以此动摇敌人固守坚城的决心,待其争路出逃之时而击之,这样,既可以不攻而占敌人城邑,又可以歼灭敌人有生力量。这里所引“围师必阙”系孙子所论“用兵八则”之一。阙,通“缺”,缺口也。意思是,包围敌人必须要留有缺口。此种主张,在当时攻城技术装备落后和攻坚作战难度大的条件下,是不无一定道理的。但是,倘若不论何时何地何种条件下,都一概主张包围敌人必须留有缺口,这既失之偏颇,太绝对化了,又与保存自己、消灭敌人这一战争的军事目的相违背。如果说把“围师必阙”作为攻城作战中,诱使敌人脱离坚城固垒于运动之中予以歼灭的一种策略手段,则不失为可取的一着。本篇所论内容正是取之这一意义。因此,它与孙子主张的内涵是不尽相同的。这一点是应当明确指出的。

    东汉献帝建安十一年(公元206年),曹操率兵围攻壶关之战,就是正确运用“围师必阙”指导原则后才取得胜利的。当时,壶关是在袁绍外甥高干守军控制之下。由于城防坚固,曹操挥军攻城不克,便扬言说城拔之日,守城军民一律坑杀不留,企图以此威逼和动摇守城之高干军。但是,结果适得其反,连攻三月不下。这时,征南将军曹仁认为曹操以“城拔皆坑之”相威胁的做法是不明智的,这非但不能迫使守敌开城投降,相反,只会促使敌人抱定死守坚城的决心。他鉴于壶关“城固而粮多,攻之则士卒伤,守之则延日久”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围城必示之活门,所以开其生路”的建议。曹操听后完全采纳。于是改变强攻硬拚战法,虚留缺口示敌活门以动摇其心,不久便迫使守敌投降,曹军不攻而占壶关。

    【译文】

    大凡围攻城邑作战的原则是,即使能够四面包围守城之敌,也要虚留一个缺口,以此向敌人显示有逃生之路,从而动摇其固守坚城的决心,待敌人争相出城逃命之时而击之,这样,既可不攻而占领城邑,又能于运动中歼灭敌军。诚如兵法所说:“包围敌人时要留有缺口。”

    东汉末年,曹操率军围攻壶关,久攻不克,曹操下令说:“城破之日,城中人全部活埋。”可是,连攻几个月还是攻不下该城。这时,曹仁向曹操建议说:“围攻城邑一定要虚留缺口,以示其有逃生之路,目的在于向敌人敞开生路以动摇其守城决心。而今您却告诉他们只有死路一条,这样便迫使他们人人拚死守城。况且该城坚固而粮食充足,如果强攻就会伤亡士卒,围困就会旷日持久。现在我们陈兵于坚城之下,以进攻拚死守城的敌人,这并不是行之有效的良策啊。”曹操听后采纳了曹仁的建议,最后终于迫使守敌投降而进占了壶关城。

    【原文】

    凡围战之道,围其四面,须开一角,以示生路,使敌战不坚,则城可拔,军可破。法曰:“围师必缺。”①

    汉末,曹操围壶关②,攻之不拔。操曰:“城拔,皆坑之。”

    连月③不下。曹仁言于曹操曰:“围城必示活门,所以开其生路也。今公告之必死,使人人自为守。且城固而粮多,攻之则士卒伤,守之则延日久。今钝兵坚城下〔以〕攻必死之虏,非良策〔也〕。”操从仁言,乃拔其城。④

    【注释】

    ①围师必缺:语出《孙子兵法·军争篇》,但“缺”原文作“阙”。

    ②壶关:汉置县。东汉末为上党郡治,位于今山西长治北。

    ③连月:马本及各本皆误作“连日”,今据史校改。据《三国志·魏书·武帝纪第一》。称:“公围壶关三月,拔之。”

    ④本篇史例出自《三国志·魏书·曹仁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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