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论衡>订鬼篇第六十五

    【题解】

    本篇对社会上各种关于鬼的传说进行了分析考订,同时把《死伪篇》、《纪妖篇》中关于鬼神的观点,作了较系统的论述,因此篇名《订鬼》。王充首先反对死人的精神能变鬼的观点,他指出:“凡天地之间有鬼,非人死精神为之也,皆人思念存想之所致也。”同时,他再一次斥驳了鬼有知,能害人的说法。指出人死并不是鬼害的,人死亡的原因是疾病,与鬼无关。对于鬼的各种传说,除对个别传说存疑外,王充一般都用气构成万物的观点加以解释。他反对人死后精神能变成鬼,但却承认世间确有各式各样的由无知的“阳气”构成的鬼。他反对鬼有知、能害人,却承认有一种由“阳气”构成的鬼带毒,毒能击杀那些命中注定该死的人。王充还认为,鬼这种妖象是预示国家衰亡和个人灾祸的征兆,“人将亡,凶亦出;国将亡,妖亦见”。这些观点在本篇中表现得较为明显。

    【原文】

    65·1凡天地之间有鬼,非人死精神为之也。皆人思念存想之所致也。

    致之何由?由于疾病。人病则忧惧,忧惧见鬼出。凡人不病则不畏惧。故得病寝衽,畏惧鬼致,畏惧则存想,存想则目虚见。何以效之?传曰:“伯乐学相马,顾玩所见,无非马者。宋之庖丁学解牛,三年不见生牛,所见皆死牛也。”二者用精至矣,思念存想,自见异物也。人病见鬼,犹伯乐之见马,庖丁之见牛也。伯乐,庖丁所见非马与牛,则亦知夫病者所见非鬼也。

    【注释】

    见:据递修本当作“则”。

    衽(rèn任):席子。

    伯乐:参见40·2注。

    庖(páo袍)丁:厨师。《庄子·释文》:“庖人,丁其名也。”《淮南子·齐俗训》注:“庖丁,齐屠伯也。”此据《吕氏春秋》作“宋人”。

    引文参见《吕氏春秋·精通》。

    据递修本,“自”应作“虚”,“异”应作“其”。

    【译文】

    凡是天地之间有鬼,不是人死后精神变成的,都是人思念过于专心引来的。怎么会引来鬼呢?由于人有疾病。人病了就忧惧,忧惧鬼就出现。大凡人不病就不会畏惧。所以得病躺在席子上,畏惧鬼会来,畏惧就呆呆的去想,呆想就会虚幻地看见鬼。用什么来证明这一点呢?传上说:“伯乐学习鉴别马,察看琢磨他所见到的东西,没有一样不是马。宋国的厨师学习解剖牛,三年不见一头活牛,所见到的全是死牛。”伯乐和厨师精神过于集中,思念过于专心,所以虚幻地看到了这些东西。人病了看见鬼,如同伯乐看见马,厨师看见牛一样。伯乐、厨师所看见的不是马和牛,那么也就知道病人所看见的不是鬼了。

    【原文】

    65·2病者困剧身体痛,则谓鬼持棰杖殴击之,若见鬼把椎锁绳……立守其旁,病痛恐惧,妄见之也。初疾畏惊,见鬼之来,疾困恐死,见鬼之怒;身自疾痛,见鬼之击,皆存想虚致,未必有其实也。夫精念存想,或泄于目,或泄于口;或泄于耳。泄于目,目见其形;泄于耳,耳闻其声;泄于口,口言其事。昼日则鬼见,暮卧则梦闻。独卧空室之中,若有所畏惧,则梦见夫人据案其身哭矣。觉见卧闻,俱用精神;畏惧存想,同一实也。

    【注释】

    棰(chuí垂):鞭子。

    椎:同“槌”。绳……(mò末):绳索。

    据章录杨校宋本,“哭”字应删。案:通“按”。夫:本当是“妖”,脱女旁,径误为“夫”。据递修本,“觉”字前有“夫”字。

    【译文】

    病人病得厉害身体疼痛,就认为是鬼拿鞭子棍棒殴打他,或者是见鬼拿槌子锁链绳索站立守候在他的身旁,病痛中恐惧,虚妄地看见了鬼。刚病时畏惧惊慌,看见鬼来了,病得厉害时恐怕死去,看见鬼发怒;病人身体自己疼痛,看见鬼在殴打,都是忧虑过度遭致的虚幻,不一定有真实的鬼。精心思虑,或发泄于目,或发泄于口,或发泄于耳。发泄于目,眼睛就看见鬼的形状;发泄于耳,耳朵就听见鬼的声音;发泄于口,嘴里就说鬼的事。白天就见鬼出现,晚上睡觉就梦见鬼。一个人睡在空空的卧室之中,如果心里有所畏惧,就会梦见有妖压在自己的身上。醒时见鬼、睡着梦鬼,都是由于精神在起作用;心里畏惧和专心思虑,实际上同是一回事。

    【原文】

    65·3一曰:人之见鬼,目光与卧乱也。人之昼也,气倦精尽,夜则欲卧,卧而目光反,反而精神见人物之象矣。人病亦气倦精尽,目虽不卧,光已乱于卧也,故亦见人物象。病者之见也,若卧若否,与梦相似。当其见也,其人能自知觉与梦,故其见物不能知其鬼与人,精尽气倦之效也。何以验之?以狂者见鬼也。狂痴独语,不与善人相得者,病困精乱也。夫病且死之时,亦与狂等。卧、病及狂,三者皆精衰倦,目光反照,故皆独见人物之象焉。

    【注释】

    一曰:指有一种说法。本篇中共引用了七个“一曰”,这些内容大都是当时流传的关于鬼神的说法,王充对这些说法都用自己的观点作了解释。

    与:涉上下文“觉”字衍。

    反:反照。意思是闭上眼睛后目光不是向外而是向里。

    能:据《扎迻》卷九引元本应作“不”。若作“能”义不可解。

    “衰”字下疑脱“气”字,上文“精尽气倦”凡三见。

    【译文】

    有一种说法:人之所以看见鬼,是由于目光因为睡觉的缘故而昏乱了。

    人在白天,搞得精疲力尽,晚上就想睡觉,睡觉以后目光就反照,目光反照而精神就看见人和物的虚像。人病了也会弄得精疲力尽,眼睛虽然没有像睡觉那样闭上,但目光已经比正常人睡觉时还要昏乱,所以也会看见人和物的虚像。病人看见虚象时,似睡非睡,和做梦相似。当病人看见人和物的虚像时,他不知道自己是醒着还是在作梦,所以他看见东西就不能够知道那是鬼还是人,这是他精疲力尽的证明。根据什么来证明这一点呢?根据精神病患者看见鬼的情况就可以证明。精神病人和傻子自言自语,和健康的人不相同,是由于病得厉害精神昏乱的缘故。人病到将近死亡的时候,也就和精神病人一样。睡觉的人、生病的人以及精神病人,三种人都是精衰气倦,目光反照,所以唯独他们都能看见人和物的虚像。

    【原文】

    65·4一曰:鬼者,人所见得病之气也。气不和者中人,中人为鬼,其气象人形而见。故病笃者气盛,气盛则象人而至,至则病者见其象矣。假令得病山林之中,其见鬼则见山林之精。人或病越地者,病见越人坐其侧。由此言之,灌夫、窦婴之徒,或时气之形象也。凡天地之间,气皆纯于天,天文垂象于上,其气降而生物。气和者养生,不和者伤害。本有象于天,则其降下,有形于地矣。故鬼之见也,象气为之也。众星之体为人与鸟兽,故其病人则见人与鸟兽之形。

    【注释】

    病笃(dǔ堵):病势沉重。

    病:当为“则”字之误。其上疑当有“其见鬼”三字。

    参见《死伪篇》33、34节。

    纯:据43·4“人物吉凶统于天”当作“统”。气皆统于天:王充认为,天地都是物质实体,天地运动,就自然而然地施放出构成人和万物(包括鬼神)的气。气来源于天,所以说“气皆统于天”。参见本书《自然篇》。

    天文:指日月星辰等天体。垂:从上往下显示。

    其气降而生物:这是王充“自然命定论”中的一个基本观点。他认为地上的人和万物以及他们的遭遇都是天上各种星象施放的气造成的。他把地上的现象附会到天上,然后又反转过来加以解释。参见本书《命义篇》、《物势篇》。

    【译文】

    有一种说法:鬼是人们见到的使人得病的一种气。气不协调会伤害人,伤害人的气被叫做鬼。这种不协调的气构成像人的形状而出现。所以病情严重的人不和之气多,不和之气多就会构成像人形状的鬼到来,鬼到来病人就会看见它的形象。假如人在山林之中得病,他看见鬼就是看见山林中的精怪。有人在越地得病,他看见鬼就会看见越人坐在他的身旁。据此说来,灌夫、窦婴这类人死后出现,可能是使人得病的气所形成的虚像。大凡天地之间,气都统属于天,日月星辰从天空向地上显示各种形象,天上的气降下来而生成万物。阴阳之气和谐有益于活着的东西,不和谐就伤害活着的东西。这些气本来有各自的星象在天上,那么它们降下来,就在地上产生出各种形象。所以鬼的出现,是星象的气造成的。由于各种星体是人和鸟兽的样子,所以当鬼使人得病时,就以人和鸟兽的形象出现。

    【原文】

    65·5一曰:鬼者,老物精也。夫物之老者,其精为人,亦有未老,性能变化,象人之形。人之受气,有与物同精者,则其物与之交。及病,精气衰劣也,则来犯陵之矣。何以效之?成事:俗间与物交者,见鬼之来也。夫病者所见之鬼,与彼病物何以异?人病见鬼来,象其墓中死人来迎呼之者,宅中之六畜也。及见他鬼,非是所素知者,他家若草野之中物为之也。

    【注释】

    老物精:《说文》:“鬽,老物精也。”《周礼》郑注:“百物之神曰鬽。”《广雅·释天》:“物神谓之鬽。”

    其精为人:指构成老物的精气(阳气)可以离开形体,虚构成人形。《抱朴子·登涉篇》:“万物之老者,其精能假托人形,以眩感人目,而常试人。”

    六畜:这里指马、牛、羊、鸡、狗、猪的精气变成的鬼。

    【译文】

    有一种说法:鬼,就是老物精。老物,它的精气可以离开形体虚构成人形,然而也有未老的东西,它们天生就能离开形体而变化,变成像人一样的形体。人从天承受了气,如果有和某种物的精气相同的,那么,那种物就能与他交接。等到他生了病,精气衰弱的时候,那种物的精气就会来侵犯他了。用什么来证明这一点呢?以往的事例:民间凡是生病和物交接的人,都能看见有鬼到来。病人见到的鬼,与那些趁人生病时来交接的物有什么不同呢?人生病见到鬼来,如果这个鬼像是自家墓中的死人来迎接呼唤自己的,那么,它就是自己家中的六畜的精气变成的。如果见到的是其他的鬼而不是平时所熟悉的人,那么,它就是别人家里或草野之中的物的精气变成的。

    【原文】

    65·6一曰:鬼者,本生于人,时不成人,变化而去。天地之性,本有此化,非道术之家所能论辩。与人相触犯者病,病人命当死,死者不离人。何以明之?《礼》曰:“颛顼氏有三子,生而亡去为疫鬼。一居江水,是为虐鬼;一居若水,是为魍魉鬼;一居人宫室区隅沤库,善惊人小儿。”前瑞顼之世,生子必多,若瑞顼之鬼神以百数也。诸鬼神有形体法,能立树与人相见者,皆生于善人,得善人之气,故能似类善人之形,能与善人相害。阴阳浮游之类,若云烟之气,不能为也。

    【注释】

    天地之性,本有此化:王充在本书《无形篇》中认为,天地间某些有生命的东西,它们的形体是可以变化的。这里他认为有时刚生下来的未成人形的婴儿可以化为鬼。《礼》:指汉代关于《礼》的纬书,即《礼纬》。

    江水:古代称长江为江水。

    虐鬼:专使人得重病(如瘟疫之类)的鬼。

    若水:古河名,即今雅砻江,在四川西部。

    魍魉(wǎngliǎng往两):山川中的精怪。《说文》引淮南王说:“蛧……,如三岁小儿,赤目长耳,美发。”《鲁语》韦注:“蝄……,山精,好……人声,而迷惑人也。”蛧……,正字;魍魉,俗字。

    沤(ōu欧):浸泡、潮湿。宫室区隅沤库:泛指阴暗潮湿不常有人去的地方。引文参见《太平御览·礼仪部》卷九及《路史余论》。

    王充的这种解释与他反对的人死能变鬼的说法很难区别。

    浮游:同“蜉蝣”。一种生存期极短的昆虫。这里泛指昙花一现的东西。

    【译文】

    有一种说法:鬼,本来是由人生出来的,有时生下来后没有成为人,而是变化成别的东西走掉了。天地之间有生命的东西,本来就存在着这样的变化,不是“道术之家”所能谈论清楚的。鬼能触犯人是由于人自身有病,得病的人命中注定应当死,死的原因离不开这个人自身而不是鬼造成的。用什么来证明这一点呢?《礼纬》上说:“颛顼氏有三个儿子,生下来时变化而去成为疫鬼。一个住在长江,这是虐鬼;一个住在若水,这是魍魉鬼;一个住在人的宫室小屋角落潮湿库房中,专门惊吓人家的小孩子。”颛顼以前的时代,出生的孩子一定很多,像颛顼的儿子那样生下来变成鬼神的应该有成百个。所有的鬼神中,那些具有变化形体的手段,能站着和活人相见的鬼,都是正常人所生下来的,它们得到正常人的气,所以能模仿正常人的形体,来伤害正常的人。一般的阴阳之气和类似蜉蝣一类的东西。就像是云烟之气,是不能变成这种有形体的鬼的。

    【原文】

    65·7一曰:鬼者,甲乙之神也。甲乙者,天之别气也,其形象人。人病且死,甲乙之神至矣。假令甲乙之日病,则死见庚辛之神矣。何则?甲乙鬼,庚辛报甲乙,故病人且死,杀鬼之至者,庚辛之神也。何以效之?以甲乙日病者,其死生之期,常在庚辛之日。此非论者所以为实也。天道难知,鬼神暗昧,故具载列,令世察之也。

    【注释】

    甲乙之神:古代用甲、乙、丙、丁……十天干记日。根据本书《诘术篇》,甲乙之神是指一种值日神,这些神是按照不同的日子轮流值日主事的。

    别气:指不是正常构成万物的气。

    庚辛报甲乙:据阴阳五行说法,庚、辛属金,甲、乙属木,金克木。庚辛之神要比甲乙之神更厉害。报:克,胜。

    杀:通“煞”。庚辛日主杀。杀鬼:凶神恶鬼。

    这里王充要人们自己去考察甲乙之神的真假,表明他对这种说法不十分同意。但是由于其中的某些观点,如甲乙之神是由“气”构成的、五行相克等,又和他的观点相近,所以他无力加以批判。

    【译文】

    有一种说法:鬼就是甲乙之神。甲乙之神,是天的别气构成的,它的形状像人。人病到快要死的时候,就会看见甲乙之神到来。如果恰逢天干是甲、乙的日子生病,那么死的时候就会见到庚辛之神。为什么呢?甲乙之日看见鬼,庚辛之神克甲乙之神,所以病人临死,到来的恶鬼,是庚辛之神。用什么来证明这一点呢?用甲乙日生病的人,他的死期经常在庚辛之日来证明。我并不认为这些看法是符合事实的。因为天道很难弄清楚,鬼神的事也很难弄明白,所以我原原本本地记载罗列出来,让世人去判断它。

    【原文】

    65·8一曰:鬼者,物也,与人无异。天地之间,有鬼之物,常在四边之外,时往来中国,与人杂则,凶恶之类也,故人病且死者乃见之。天地生物也,有人如鸟兽,及其生凶物,亦有似人象鸟兽者。故凶祸之家,或见蜚尸,或见走凶,或见人形,三者皆鬼也。或谓之鬼,或谓之凶,或谓之魅,或谓之魑,皆生存实有,非虚无象类之也。何以明之?成事:俗间家人且凶,见流光集其室,或见其形若鸟之状,时流人堂室,察其不谓若鸟兽矣。夫物有形则能食,能食则便利。便利有验,则形体有实矣。

    【注释】

    则:为“厕”字形误。杂厕:混杂。

    蜚:通“飞”。蜚尸:参见72·10注。

    魅(mèi妹):老物变成的精怪。《左传·文公十八年》贾、服注:“魅,怪物。或曰人面兽身而四足,好惑人,山林异气所生,为人害者。”

    魑(chī吃):山林中的精怪。《左传·文公十八年》贾、服注:“螭,山神,兽形。或曰如虎而噉虎。”

    人:当为“入”字之误。

    不:据文意,当为“形”字。

    便利:《汉书·韦贤传》师古注:“便利,大小便也。”

    【译文】

    有一种说法:鬼是物,和人没有什么不同。天地之间,有鬼这种东西,常在边远地区,有时往来于中原地区,与人混杂在一起,是一种凶恶的东西,所以人生病临死时才看见它。天地生育万物,有人以及鸟兽,至于天地生出凶恶之物,也有既像人又像鸟兽的。所以凶祸之家,有时看见能飞行的尸体,有时看见会奔跑的凶物,有时看见像人形的东西,这三种都是鬼。有人称它是凶物,有人称它是物精,有人称它是山怪,它们都是活着的实际存在的东西,而不是虚无的类似怪物的虚像。用什么来证明这一点呢?以往的事例:民间百姓将要发生不吉利的事,就会看见一种流动的光聚集在他的屋子里,或者是看见它的形体像鸟的形状,不时流进堂室,观察它的形状认为像鸟兽一样。物有形体就能吃东西,能吃东西就要大小便。大小便可以验证,那么形体就是实际存在的了。

    【原文】

    65·9《左氏春秋》曰:“投之四裔,以御魑魅。”《山海经》曰:“北方有鬼国。”说螭者谓之龙物也,而魅与龙相连,魅则龙之类矣。又言“国”,人物之党也。《山海经》又曰:“沧海之中,有度朔之山,上有大桃木,其屈蟠三千里,其枝间东北曰鬼门,万鬼所出入也。上有二神人,一曰神荼,一曰郁垒,主阅领万鬼。恶害之鬼,执以苇索,而以食虎(11)。于是黄帝乃作礼以时驱之(12),立大桃人,门户画神荼、郁垒与虎,悬苇索以御(13)。”凶魅有形,故执以食虎。案可食之物,无空虚者。其物也,性与人殊,时见时匿,与龙不常见,无以异也。

    【注释】

    之:指传说中的浑敦、穷奇、梼杌(táowù逃误)、饕餮(tāotiè涛帖)四个凶恶的人,舜时被放逐。四裔(yì义):四方边远的地区。

    引文参见《左传·文公十八年》。

    《山海经》:参见22·6注。

    北方有鬼国:《山海经·海内北经》:“鬼国在贰负之尸北,为物人面一目。”螭:传说中的一种类似龙的动物。《后汉书·张衡传》注:“无角曰螭龙。”《楚辞·远游》王注:“螭,龙类也,水中神物。”

    又:当作“夫”。国:指《山海经》中讲的鬼国。

    度朔:传说中的山名。

    屈蟠(pán盘):盘绕。

    神荼:参见47·3注。

    郁垒:参见47·3注。

    (11)食:通“饲”。喂。

    (12)作礼:指规定一些礼节仪式,其中包括驱鬼的办法。

    (13)引文参见《后汉书·礼仪志》注引《山海经》。

    【译文】

    《左氏春秋》上说:“流放他们到四方边远地区,以承受魑魅的灾害。”《山海经》上说:“北方有个鬼国。”谈论螭的人称它为龙一类的动物,而魅与龙经常连用,魅就是龙一类的动物。既然说“鬼国”,里边的鬼就该和通常的人和物是一类的东西。《山海经》上又说:“沧海之中,有一座度朔山,山上有棵大桃树,它的枝干盘绕达三千里,它的树枝间的东北方叫鬼门,是所有的鬼出入的地方。山上有两个神人,一个叫神荼,一个叫郁垒,负责检查和统领所有鬼怪。有作恶祸害的鬼,他们就用苇索捆起来,把它喂老虎。于是黄帝就制订礼仪按一定的时间驱鬼,立一个大桃木人,门户上画神荼、郁垒与虎的形象,悬挂苇索以防御鬼怪。”凶恶的魅有形体,所以捆它去喂老虎。考察可以食用的东西,没有一样是虚而不实的。魑魅这一类东西,本性与人不同,有时出现有时隐藏,和龙的不经常出现,没有什么不同。

    【原文】

    65·10一曰:人且吉凶,妖祥先见。人之且死见百怪,鬼在百怪之中。

    故妖怪之动,象人之形或象人之声为应,故其妖动不离人形。天地之间,妖怪非一,言有妖,声有妖,文有妖。或妖气象人之形,或人含气为妖。象人之形,诸所见鬼是也;人含气为妖,巫之类是也。是以实巫之辞,无所因据,其吉凶自从口出,若童之谣矣。童谣口自言,巫辞意自出。口自言,意自出,则其为人,与声气自立,音声自发,同一实也。

    【注释】

    气:指妖气。

    “象人”之前当有“妖气”二字。

    【译文】

    有一种说法:人将要发生吉凶之事,征兆首先出现。人将要死的时候会看见各种怪异现象,鬼是各种怪异现象之中的一种。所以妖怪的行动,或类似人的形象,或模仿人的声音作为应和,因此那些妖怪行动不会离开人的形象。天地之间,妖怪不只一种,有表现为言语的怪现象,有表现为声音的怪现象,有表现为文字的怪现象。有的妖气模仿成人的形状,有的则是人含着妖气表现出一种怪异现象。妖气模仿人的形状的,就是大家所见到的鬼;人含着妖气表现出怪异现象的,就是巫师一类的人。因此核实巫师的言辞,并不是有什么根据而说出来的,那些预示吉凶的话,是通过巫师的口自己迸发出来的,就像儿童唱的歌谣一样。童谣是儿童的嘴里自动唱出来的,巫师话语中的意思也是自动流露出来的,嘴里自动唱出来,意思自动流露出来,那么鬼之成为人形,也就和声音是妖气自动形成的,声音是自动发出来的,同属于一回事情。

    【原文】

    65·11世称纣之时,夜郊鬼哭,及仓颉作书,鬼夜哭。气能象人声而哭,则亦能象人形而见,则人以为鬼矣。鬼之见也,人之妖也。天地之间,祸福之至,皆有兆象,有渐不卒然,有象不猥来。天地之道,人将亡,凶亦出;国将亡,妖亦见。犹人且吉,吉祥至;国且昌,昌瑞到矣。故夫瑞应妖祥,其实一也。而世独谓鬼者不在妖祥之中,谓鬼犹神而能害人,不通妖祥之道,不睹物气之变也。

    【注释】

    夜郊鬼哭:《帝王世纪》:“帝纣六月大风雨,飘牛马,或鬼哭,或山鸣。”仓颉:亦作苍颉。参见11·3注。

    卒:同“猝”。

    【译文】

    世人说纣的时候,夜晚郊外有鬼在哭,到仓颉创造文字时,有鬼在晚上哭泣。妖气既然能模仿人的声音而哭泣,那么也能模仿人形而出现,人们就认为是鬼了。鬼的出现,是一种像人形的妖气。天地之间,祸福的到来,都有征兆,是有苗头的不会突然到来,先有迹象不会猝然到来。天地间的道理,人将要死亡,凶兆也就出现了;国家将要灭亡,妖象也就出现了。如同人将有吉事,吉祥的征兆就出现;国家将要昌盛,昌盛的征兆就出现一样。所以那些瑞应和妖祥,作为一种征兆实质上是一样的。然而世人唯独说鬼不在妖祥之中,说鬼就像神一样能够害人,这是不懂得吉凶征兆出现的道理,看不到物气发生的变化。

    【原文】

    65·12国将亡,妖见;其亡非妖也。人将死,鬼来,其死非鬼也。亡国者,兵也;杀人者,病也。何以明之?齐襄公将为贼所杀,游于姑棼,遂田于贝丘,见大豕。从者曰:“公子彭生也。”公怒曰:“彭生敢见!”引弓射之,豕人立而啼。公惧,坠于车,伤足丧履,而为贼杀之。夫杀襄公者,贼也。先见大豕于路,则襄公且死之妖也。人谓之彭生者,有似彭生之状也。世人皆知杀襄公者非豕,而独谓鬼能杀人,一惑也。

    【注释】

    齐襄公:参见9·8注。

    姑棼(fén坟):古地名,在今山东淄博市北。

    田:通“畋”。打猎。贝丘:古地名,在今山东博兴南。

    彭生:齐襄公的堂弟,为襄公所杀。《史记·齐世家》集解:“公见彘,从者乃见彭生,鬼改形为豕也。”

    以上事参见《左传·庄公八年》。

    【译文】

    国家将要灭亡,妖象就会出现;然而国家的灭亡,并不是由于妖象造成的。人将要死了,鬼就会到来,然而人死不是由于鬼造成的。使国家灭亡的是战争;杀人致死的是疾病。用什么来证明这一点呢?齐襄公将要被贼人杀死,他巡游于姑棼,接着又在贝丘打猎,在路上看见一头大猪。随从的人说:“猪是公子彭生变的。”齐襄公发怒说:“彭生敢出现!”拉弓射大猪,大猪像人一样站立起来呼号。齐襄公很害怕,坠落下车脚伤鞋丢,被贼人杀了他。杀死襄公的是贼人。先看见大猪在路上,就是襄公将要死而出现的妖象。随从的人说猪是彭生变的,是因为猪有点像彭生的形状的缘故。世人都知道杀死襄公的不是大猪,而唯独要说鬼能杀人,实在是糊涂啊。

    【原文】

    65·13天地之气为妖者,太阳之气也。妖与毒同,气中伤人者谓之毒,气变化者谓之妖。世谓童谣,荧惑使之,彼言有所见也。荧惑火星,火有毒荧,故当荧惑守宿,国有祸败。火气恍惚,故妖象存亡。龙,阳物也,故时变化;鬼,阳气也,时藏时见。阳气赤,故世人尽见鬼,其色纯朱。蜚凶,阳也,阳,火也,故蜚凶之类为火光。火热焦物,故止集树木,枝叶枯死。《鸿范》,五行二曰火;五事二曰言。言、火同气,故童谣、诗歌为妖言。言出文成,故世有文书之怪。

    【注释】

    太阳之气:极盛的阳气。王充认为它可以形成“妖”这样一种怪异现象。荧惑:即火星。荧惑使之:古代传说,荧惑星化作小儿,下教群儿谣谚。《史记·天官书》正义:“荧惑为执法之星,其精为风伯,感童儿歌谣嬉戏也。”

    宿:这里指二十八宿中的心宿。参见17·1注。

    《鸿范》:即《洪范》,《尚书》中的一篇。

    五行二日火:按《洪范》的记载,五行为水、火、木、金、土,“火”排在第二位。五事二曰言:按《洪范》记载,五事为貌、言、视、听、思,“言”排在第二位。言、火同气:五事配五行,历来诸说互异。王充以言属火,正与《五行传》相反。

    【译文】

    天地间的气能变成妖的,是极盛的阳气。妖与毒相同,阳气能够中伤人的称之为毒,阳气能够变化的称之为妖。世上的人说童谣是荧惑星的精气诱导儿童唱的,这话是有一定见解的。荧惑是火星,火有毒光,所以倘若荧惑星侵犯心宿,国家就会有祸败。由于荧惑星的火气是恍恍惚惚的,所以它产生的妖象时有时无。龙,是随阳气而出没的动物,所以时常变化;鬼,是阳气构成的,所以有时隐藏有时出现。阳气是红的,所以世人尽都看得见鬼,鬼的颜色都是纯红的。能飞的怪物,是阳气构成的,阳,也就是火,所以“蜚凶”之类表现为火光。火灼热能烤焦东西,所以“蜚凶”停聚在树上,树的枝叶会枯死。《洪范》记载,五行中第二位是火,五事中第二位是言。言与火都同属于阳气,所以童谣、诗歌都是妖气诱导的言语。话说出来文字写出来,所以世间上有以文书表现的怪异现象。

    【原文】

    65·14世谓童子为阳,故妖言出于小童。童、巫含阳,故大雩之祭,舞童暴巫。雩祭之礼,倍阴合阳。故犹日食阴胜,攻社之阴也。日食阴胜,故攻阴之类;天旱阳胜,故愁阳之党。巫为阳党,故鲁僖遭旱,议欲焚巫。巫含阳气,以故阳地之民多为巫。巫党于鬼,故巫者为鬼巫。鬼巫比于童谣,故巫之审者,能处吉凶。吉凶能处,吉凶之徒也。故申生之妖见于巫,巫含阳,能见为妖也。申生为妖,则知杜伯、庄子义、厉鬼之徒皆为妖也。杜伯之厉为妖,则其弓、矢、投措,皆妖毒也。

    【注释】

    暴:同“曝(pù铺)”。晒。舞童暴巫:见《公羊传·桓公五年》注、《礼记·檀弓》。日食阴胜:按阴阳五行说法,太阳属阳,月亮属阴,日食是阴胜阳的结果。王充认为日食是日光自身按一定周期衰减造成的。参见本书《说日篇》。

    攻社之阴:社(土地神)是阴气之主,所以出现日食,就用击鼓等办法对社表示讨伐。参见本书《顺鼓篇》。

    鲁僖(xī西):鲁僖公。参见32·29注。

    事见《左传·僖公二十一年》。

    申生:参见19·8注。

    杜伯:参见16·14注。庄子义:参见16·14注。厉鬼:恶鬼。传说春秋时宋文公病重,让负责祭祀的夜姑主持祭祀,敬奉厉鬼以除病,因祭物不丰盛,夜姑被厉鬼用船桨打死。参见本书《祀义篇》。

    厉(厲):当作“属”,形近而误。后文亦云“杜伯之属见其体。”

    投、措:当作“杖楫”,即指庄子义之杖与厉鬼之楫言之。楫(jí急):船桨。杜伯以弓矢射周宣王、庄子义荷朱杖击燕简公、厉鬼杖楫击诟观辜,事皆见《墨子·明鬼下》。

    【译文】

    世人认为童子属阳,所以妖言出于儿童的口里。儿童、巫师含有阳气,所以举行大雩祭祀时,让儿童不停地跳舞把巫师晒在太阳下。雩祭这种典礼,是为了助长阴气以调和阳气。所以如同日食时阴气过于旺盛,就讨伐社神的阴气一样。日食时阴气胜过阳气,所以要攻伐属于阴类的东西;天旱时阳气胜过阴气,所以要折磨属于阳类的东西。巫师属于阳类,所以鲁僖公时遭受旱灾,就和大臣们商议要烧死巫师以损阳气。巫师含阳气,所以南方的老百姓许多人都作巫师。巫师属于鬼这一类,所以称巫师为鬼巫。鬼巫等同于童谣,因此巫师中的高明者,能够判断吉凶之事。吉凶能够判断,巫师也就和预示吉凶的妖象同属于一类了。所以申生的妖象通过巫师显形来预言吉凶,巫师含有阳气,所以能把申生的妖象表现出来。申生死后变成妖象出现,那么可知杜伯、庄子义、厉鬼这类鬼的出现都是妖象了。杜伯这类鬼是妖象,那么他们的弓、矢、杖、楫都是妖毒了。

    【原文】

    65·15妖象人之形,其毒象人之兵。鬼、毒同色,故杜伯弓矢皆朱彤也。毒象人之兵,则其中人,人辄死也。中人微青即为腓,病者不即时死。何则?腓者,毒气所加也。妖或施其毒;不见其体;或见其形,不施其毒;或出其声,不成其言;或明其言,不知其音。若夫申生,见其体、成其言者也;杜伯之属,见其体、施其毒者也;诗妖、童谣、石言之属,明其言者也;濮水琴声、纣郊鬼哭,出其声者也。

    【注释】

    腓(féi肥):通“痱”。一种半身不遂的疾玻诗妖:指含有怨恨和不满情绪的童谣和诗歌。《汉书·五行志》:“君炕阳而暴虐,臣畏刑而拑口,则怨谤之气发于歌谣,故有诗妖。”石言:石头说话。《左传·昭公八年》载,石言于晋魏榆。《汉书·五行志》言汉成帝鸿嘉三年,天水冀南山大石鸣。

    濮水琴声:参见本书《纪妖篇》64·1节。

    【译文】

    妖气化成的鬼像人的形体,它的毒像人的兵器。鬼和鬼毒是同一种颜色,所以杜伯的弓矢都是红色的。鬼毒像人的兵器,那么鬼毒伤人,人往往会死。鬼毒轻微地伤人人就得腓病,病人不会立即死去。为什么呢?腓病,是毒气所造成的。妖或者施放它的毒,不显现它的形体;或显现它的形体,不施放它的毒;或者发出它的声音,不讲出它的话;或讲出它的话,又听不见它的声音。如像申生,就是显现形体、讲出它的话的;如杜伯这一类,就是显现形体、施放他们的毒的;如诗妖、童谣、石头说话这一类,就是讲明它们的话的;在濮水听见琴声、纣时郊外有鬼哭,就是发出了声音的。

    【原文】

    65·16妖之见出也,或且凶而豫见,或凶至而因出。因出,则妖与毒俱行;豫见,妖出不能毒。申生之见,豫见之妖也;杜伯、庄子义、厉鬼至,因出之妖也。周宣王、燕简公、宋夜姑时当死,故妖见毒因击。晋惠公身当获,命未死,故妖直见而毒不射。然则杜伯、庄子义、厉鬼之见,周宣王、燕简、夜姑且死之妖也。申生之出,晋惠公且见获之妖也。伯有之梦,驷带、公孙段且卒之妖也。老父结草,魏颗且胜之祥,亦或时杜回见获之妖也。苍犬噬吕后,吕后且死,妖象犬形也。武安且卒,妖象窦婴、灌夫之面也。

    【注释】

    豫:通“预”。预先。

    周宣王、燕简公:见本书《书虚篇》注。夜姑:《墨子·明鬼》作“诟观辜”。参见65·14注“厉鬼”条。

    【译文】

    妖象的出现,或是人将遇到凶祸而预先出现,或凶祸到来而随同出现。

    随同出现,那么妖象与妖毒一起发生;预先出现,就只出现妖象而不能毒害人。申生妖象的出现,是预先出现的妖象;杜伯、庄子义、厉鬼的到来,是随同出现的妖象。周宣王、燕简公、宋夜姑时运注定他们应当死,所以妖象出现妖毒也随着打中他们了。晋惠公自己注定应当被秦国俘虏,命中注定不应当死,所以妖象只是出现而没有放毒。这样说来,那么杜伯、庄子义、厉鬼的出现,是周宣王、燕简公、夜姑将要死时出现的妖象。申生的出现,是晋惠公将要被俘时出现的妖象。伯有的托梦,是驷带、公孙段将要死时出现的妖象。老人编结草绳,是魏颗将要获胜的吉兆,也或许是杜回要被俘时出现的妖象。灰白色的狗咬吕后,是吕后将要死了,妖气显出像狗的形状。武安侯将要死了,妖气显出像窦婴、灌夫面貌的妖象。

    【原文】

    65·17故凡世间所谓妖祥,所谓鬼神者,皆太阳之气为之也。太阳之气,天气也。天能生人之体,故能象人之容。夫人所以生者,阴、阳气也。阴气主为骨肉,阳气主为精神。人之生也,阴、阳气具,故骨肉坚,精气盛。精气为知,骨肉为强,故精神言谈,形体固守。骨肉精神,合错相持,故能常见而不灭亡也。太阳之气,盛而无阴,故徒能为象不能为形。无骨肉,有精气,故一见恍惚,辄复灭亡也。

    【注释】

    《玉房秘诀》:“阳精多则生男,阴精多则生女。阳精为骨,阴精为肉”与王充说法有异。强:筋骨之力。

    【译文】

    所以大凡世间所说的妖象瑞祥,所说的鬼魂神怪之类的现象,都是由极盛的阳气构成的。极盛的阳气,是天施放的气。天能生育人的形体,所以极盛的阳气就能模仿人的容貌。人之所以产生,是由于承受了天施放的阴阳之气。阴气主管形成骨肉,阳气主管形成精神。人出生以后,阴阳之气齐备,所以骨肉坚强,精气旺盛。精气产生知觉,骨肉产生筋力,所以有精神说话,有形体维持生存。骨肉与精神,交错结合相互依持,所以人体能经常存在而不消失。极盛的阳气,虽极盛而没有阴气配合,所以只能形成虚象,不能构成形体。由于虚象没有骨肉,只有精气,所以恍恍惚惚地出现一下,马上又消失了。


本文地址:https://www.caigentan.com.cn/lunheng/5499.html

如果您喜欢本站,可以点击收藏本站或者设为首页